关于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建设系统“四优双杯”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作者:


                    沈建协发[2021]20号
各会员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树立行业品牌,依据《沈阳市建筑业协会章程》和《沈阳市建设系统“四优双杯”评价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建设系统“四优双杯”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相关要求
  1、参评的“玫瑰杯”工程,必须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完成了玫瑰杯工程结构阶段评审,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已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扩建工程和改建工程;2021年度申报玫瑰杯工程的玫瑰杯工程结构阶段评审资料可与玫瑰杯工程申报资料同时递交。
  2、“新貌杯”参选工程必须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在评价规定时间内的在建工程;
  3、由各单位统一申报材料,不受理分公司(外埠企业除外)、项目部或个人申报的参选项目;
  4、外埠进沈企业,需出具《辽宁省外埠企业信息报送单》;
  5、申报材料中,需提供项目经理证书的,其工作单位必须和申报单位相符。
  二、时间安排
  1、为保障各项目能够及时申报“世纪杯”、“省优质结构”及“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我会决定分批次开展“玫瑰杯”评价活动。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1月1日,为申报资料时间,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本年度“世纪杯”、“省优质结构”请在申报时告知。
  2、6月至11月每月上旬,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项目现场进行考核评审;
  3、评价结果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1、沈阳市建筑业协会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建筑大厦裙楼三楼
  2、联系电话:22514575、22514574
  3、联 系 人:夏冰、王金海、韩高一
  附件:
  1、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玫瑰杯”评价办法;
  2、沈阳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新貌杯”评价办法;
  3、沈阳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评价办法;
  4、沈阳市建筑业优秀企业评价办法;
  5、沈阳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评价办法;
  6、沈阳市建筑业优秀工程师评价办法。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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