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6-12
作者:
关于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工程建设
企业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建协发[2020]7号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筑企业工程科技水平和企业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根据《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辽住建发〔2014〕20号)和《沈阳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方案》(沈建发〔2012〕33号)的有关规定,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工法申报依据自愿的原则,凡企业实施并已确认的工法均可申报;
2、工法编写内容和申报要求,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详见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 www.zgjzy.org)执行;
3、每项工法只能一个单位独立完成,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二、申报材料
1、《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表》;
2、工法内容材料;
3、企业工法公布文件;
4、企业内部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5、工法应用证明;
6、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
7、关键技术获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
8、当关键技术属填补国内空白时,应有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可见查新报告;
9、提供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的DVD光盘(提供DVD录像确有困难的,可用照片代替)。
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式4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DVD光盘一份。
三、评审事宜
市城乡建设局科技与设计处委托市建筑业协会择期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企业工法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7月31日前报送沈阳市建筑业协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建设局联系人:王红
建筑协会联系人:夏冰 、王金海、韩高一
电 话:024-22514575 、024-22514573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裙楼3楼
附件:《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处 沈阳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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