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各专业定额宣贯会(沈阳市)的通知

2017-11-06

作者:


  沈阳市(区县)各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有关单位: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并发布的2017版新定额,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为了新定额在我市的尽快推行和顺利实施,使行业人员全面系统地掌握新定额,我站定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新定额宣贯会,并邀请省2017版新定额编制专家授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时间

  2017年11月9日13:00-17:30

  二、宣贯地点

  沈阳大学南院礼堂

  三、会议日程

  四、参会人员

  各建设、施工、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相关人员。

  五、报名方式

  参会单位将参加人员统一汇总后(每单位不超过3人),于2017年11月9日12:00前到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406室领取入场券。预计人数众多,务必凭票入场。

  六、咨询电话

  024-22598024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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